教會:高雄台福教會
講道:張惠茹傳道
經文:羅7:14~25
本綱:
1. 人的本質沒有"行善"的能力(7:14~20):
a.肉體使我們自然行罪 (v14~17)
l 人的本質:喜歡自己做主,不喜歡讓人管
§ 屬乎靈=歸 神所管:活在有 神的光景下 § 屬乎肉體=歸己所管>>>偏行己路=罪:沒有 神的光景 l 基督徒面臨的屬靈狀況 § "善惡分明"卻"行動不明" § 罪的活動力(自私、沉溺)大於行善的能力 b."所行的"與"所願的"背道而馳 (v18~20) l 罪=違背 神心意;善=合 神心意 l 罪有主導權及控制力,當我們不把 神放在心上,我們就行不出內心所願的善 l 明白"善"並不能使一個人行善 l 遵守律法並不能是一個人脫離罪,靠著肉體無法使一個人成聖:律法是死的,沒有影響力;肉體是軟弱的,沒有執行力 2. 耶穌賜下"攻克己身"的能力(7:21~25): a."內心"常與"肢體"交戰 (v21~23) l "行善"意念與"行惡"引誘不時並存 l 善來自"內心";惡透過"肢體" l 當我們內心不夠壯大,就常被肢體所勝 l 肉體行不出善,意志力也常被打敗 l 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要釋放你(羅馬書八章1~4) b.靠著耶穌就能"脫離"肢體的律 (v24~25) l 行善是場屬靈爭戰,要得勝就要把心思意念歸給耶穌(林後10:5) l 不將肢體獻給罪,乃是將自己獻給 神(羅6:13) l 時常追求"聖靈充滿"的生命:不只表象,而是完全降服主的生命
-沒有掌控力:該做的沒做,不該做的全做了
-沒有執行力:明白何為善,卻總無法行善
總結:
- 肉體行不出 神的善,人無法靠自己得救
- 律法治不了人的惡,明白是一回事,行動是另一回事
- 唯有靠耶穌才能得著真正的釋放與解脫
- 內心常讓 神掌管並被聖靈充滿,內住的人就充滿能力
神兒子成為罪身乃是為你而來,你願意打開心門讓祂進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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