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

阮亦有赦免辜負阮的人

教會:內新教會


講員:王福祥牧師


經文:馬太10:14-15;路加6:41-42        


前言:


基督教的道理可用兩個字概括,那就是饒恕。有人以十字架來解釋這個道理。那一條橫線是表明饒恕人,那一條直線是表明蒙天父的饒恕。饒恕人是我們得到上帝饒恕的必要條件。我們若不饒恕得罪我們的人,上帝也必不饒恕我們的過錯。正如主所教導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的禱告詞,極清楚的表達了這種原則。(路加福音所記的是: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。)


一、要能秉持人事分離原則


如果我們想要能甘心饒恕人,首先要能秉持人事分離的原則,就是要將對你不起的事和人分開。所該恨的是那一件事,不是做那一件事的人。其實這正是上帝之所以能饒恕人一切罪孽的原則──「恨惡罪惡,永愛罪人。」


所謂饒恕人,就是在腦海中,將人與他所犯的過錯分開,把他從錯誤的行為中分解出來,然後再一次的認識他。當我們了解之所以導致他會做某一件事的原因時,我們的感覺就會有所改變,當然我們的怒氣也會逐漸的消失。


二、要有遵行上帝話語的決心


如果我們想要能甘心饒恕人,就要有遵行上帝話語的決心──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。不然你永遠不能蒙福。有人傷害你,也許是昨天,也許是很久以前,你不能忘懷。你受了冤屈,怨氣鎖在記憶中,使你覺得憤怒。然而,你也不會快樂。有人說:「饒恕,可以釋放一個囚犯的自由,那個囚犯就是你。」饒恕會使一個在懷恨痛苦中的人獲得釋放,獲得自由。


三、要肯尋求上帝幫助的祈禱


如果我們想要能甘心饒恕人,就要尋求上帝幫助的祈禱。要下定決心,要依靠上帝學會饒恕別人,因為饒恕是那麼的美,但卻又是多麼不容易。事實上,饒恕人不是一種義務,而是一種權利,我們有權不讓憤怒、忌恨在我們的心中作主,我們有權可以求主除淨我們心中的憤怒和忌恨,不讓它控制我們的情緒和行為。


結語:


當有人得罪我們時,讓我們學習能「秉持人事分離的原則」──想理由去原諒對方,也要具有「遵行上帝話語的決心」──不可含怒到日落,更當記得「尋求上帝的幫助」──賜你饒恕人的智慧和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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